(1)在連接pe燃氣管件之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并按要求使用。任何超過壁厚10%的損壞均不包括在內(nèi)。
(2)pe燃氣管件連接應采用電熔或熱熔連接,不得用螺紋接頭粘接。聚乙烯管與金屬管連接,必須通過鋼塑過渡接頭連接。
(3)pe燃氣管件的不同連接形式應配備相應地連接工具,連接時不得用明火加熱。
(4)pe燃氣管件的連接應使用相同等級的管道和配件。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使用不同等級的相似性能,但應進行測試以確定可以保證接頭的質(zhì)量。
(5)在寒冷氣候(-5°C以下)或大風條件下運行時,應采用保護pe燃氣管件措施或高速連接工藝。
(6)當管道和pe燃氣管件之間的溫差較大時,管道和pe燃氣管件應在連接前放置在施工現(xiàn)場一段時間,使溫度接近溫度。工地。
(7)管道連接時,管端內(nèi)外應清潔,無異物和油污。每次工作時應暫時堵住管端。
(8)pe燃氣管件管道連接完成后,應進行接頭外觀質(zhì)量檢驗,并對不合格者進行返工。返工后重新加工接頭外觀質(zh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