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滿足水力條件
1.給水管道布置應力求短而直。
2.為充分利用室外給水管網中的水壓,給水引入管宣布設在用水量處或不允許間
斷供水處。
3.室內給水干管宜靠近用水量處或不允許間斷供水處。
二、滿足維修及美觀要求
1.管道應盡量沿墻、梁、柱直線敷設。
2.對美觀要求較高的建筑物,給水管道可在管槽、管井、管溝及吊頂內暗設。
3.為便于檢修,管井應每層設檢修門。暗設在頂棚或管槽內的管道,在閥門處應留有
檢修門。
4.室內管道安裝位置應有足夠的空間以利拆換附件。
5.給水引入管應有不小于0.003的坡度坡向室外給水管網或坡向閥門井、水表井,以
便檢修時排放存水。泄水閥門井一般做法如圖1.4—1所示。
三、保證生產及使用安全
1.給水管道的位置,不得妨礙生產操作、交通運輸和建筑物的使用。
2.給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能引起燃燒、爆炸或損壞原料、產品和設備的上面,并應
盡量避免在生產設備上面通過。
3.給水管道不得穿過商店的櫥窗、民用建筑的壁櫥及木裝修等。
4.對不允許斷水的車間及建筑物,給水引入管應設置兩條,在室內連成環(huán)狀或貫通枝
狀雙向供水。
5.對設置兩根引入管的建筑物,應從室外環(huán)網的不同側引入,如圖1.4—2所示。如不可能且又不允許間斷供水時,應采取下列保證安全供水措施之一:
1)沒貯水池或貯水箱。
2)有條件時,利用循環(huán)給水系統(tǒng)。
3)由環(huán)網的同側引入,但兩根引入管的間距不得小于10M,并在接點間的室外給水
管道上設置閘門,如圖1.4—3所示。
四、保護管道不受破壞
1.給水埋地管道應避免齊置在可能受重物壓壞處。管道不得穿越生產設備基礎;在特殊情況下,如必須穿越時,應與有關專業(yè)協(xié)商處理。
2.給水管道不得敷設在排水溝、煙道和風道內,不得穿過大便槽和小匣槽。
3.給水引入管與室內排出管管外壁的水平距離不宜小于1.0M。
4.建筑物內給水管與排水管平行埋設或交叉埋沒的管外壁的最小允許距離,應分別為
0.5M和0.15M(交叉埋沒時,給水管宜在排水管的上面。)
5.給水橫管宜有0.0027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裝置。
6.結水管道穿樓板時宜預留孔洞,避免在施工安裝時鑿打樓板面??锥闯叽缫话阈^
通過的管徑大50—100MM。管道通過樓板段應設套管。
7.給水管道穿過承重墻或基礎處應預留洞口,且舍頂上部凈空不得小于建筑物的沉降
量,一般不小于0.1M。
8.通過鐵路或地下構筑物下面的給水管,宜敷設在套管內。
9.給水管不宜穿過伸縮縫、沉降縫和抗震縫,必須穿過時應采取有效措施。
常用措施如下:
(1)螺紋彎頭法。又稱絲扣彎頭法,如圖1.4—4。建筑物的沉降可由螺紋彎頭的旋
轉補償。適用于小管徑的管道。
(2)軟性接頭法。用橡膠軟管或金屬波紋管連接沉降縫、伸縮縫兩邊的管道。
(3)活動支架法。將沉降縫兩側的支架做成使管道能垂直位移而不能水平橫向位移,以適應沉降伸縮之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