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城函〔2016〕158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
根據《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湖南省水利廳關于組織申報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的通知》(湘財建〔2016〕7號)、《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組織申報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試點城市的通知》(湘財建〔2016〕6號)要求,在各地自行申報的基礎上,經專家預審、競爭性評審及公示,并報省人民政府同意,確定岳陽市、津市市、望城區(qū)和鳳凰縣為省級海綿城市建設試點城市,郴州市、永州市、湘潭市為省級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試點城市。
各試點城市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充分發(fā)揮試點示范作用,為全省海綿城市建設和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探索出可復制、可推廣的建設運營管理經驗和模式。
請各試點城市根據試點建設實施方案要求,落實目標責任,切實完成三年試點建設目標任務。按照“先規(guī)劃、后建設”的原則,積極有序推進試點建設,形成連片示范效應。進一步落實完善管控制度、保障措施、推廣運用等內容,并積極探索地下綜合管廊收費機制,開展預制拼裝技術研究,全面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
同時,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負責試點工作的實施推動、綜合協(xié)調及措施保障,結合本地實際,突出地方特色,對試點實施方案進行優(yōu)化。我們將適時組織對實施方案進行評審,待完善批復后按計劃實施。試點城市相關部門要及時總結經驗,切實解決試點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試點建設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省直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xié)作和政策銜接,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和政策支持,積極鼓勵試點地區(qū)大膽探索、創(chuàng)新發(fā)展。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水利廳
2016年5月30日
[責任編輯:]